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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轩看见一张秀气的白脸,泛着微红,有几分眼熟,好象在哪儿见过,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;少妇大衣上领口的钮扣没扣上,看见里面的胸衣薄薄,就连里边粉色的胸罩都看得见,文胸之内,应该就是白花花的肌肤了吧。
凌轩只觉心里格登一下子,一走神,赶得也巧,公交车猛地一刹车,凌轩握拉手握不住,身子向前一冲;惊慌之下,他本能地两手向前,正推在少妇的胸上。
这一推可以说抓得很实,明显感觉到乳房的大小和弹性指数,手指占了便宜还卖乖,还张龙五爪的抓了几下。
大概抓得过力,夜少妇“啊”的叫了一声,幸好汽车轰鸣和车厢之内的各种嘈杂掩盖了少妇的惊呼,没有人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一切。
凌轩赶紧放手,脸上有点发热,真怕少妇会破口大骂,再冲上几个“愤青”的话,估计自己也只有吃不来兜着走的危险了。但少妇只是瞪他一眼,把身子改为侧身。
凌轩紧张的心怦怦乱跳,不敢看她,思想里回味着那乳房对自己神经造成的冲击。
也不管前面站点到没到自己的目的站,凌轩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,急忙下了车,他只想快点离开。谁知道刚下车,那公车还没有离开,那少妇又跟着下车,拦住他,叫道:“凌轩,站住。”
凌轩一惊,心说:她怎么认识我。
“你不认识我了吗?好好想想,在高中你给谁写情书来着。”那少妇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凌轩看。
凌轩望着她,愣了几秒钟,才恍然道:“是你,难怪这么眼熟,原来是菲菲你啊!对呀,你还当全班同学的面撕了我的情书。”
这个少妇不是别人,居然是凌轩高中的同学陶菲菲,当年她跟随父母从东北转学到n市,因为身材高挑,一米六七的身材,皮肤白皙娇嫩,加上身材火爆,就是走路也是模特猫步,当时不知道迷倒多少同学,是公认的四朵校花之一。她还做了学校的礼仪队队长,穿起旗袍的样子,简直就是倾倒众生,是青春期男生心目中的完美追求对象之一。
凌轩就是被陶菲菲倾倒的崇拜者之一,用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她的粉丝了。当年追求她的人可谓不计其数,凌轩凭着自己“才子”之能,硬是抛开一切世俗的眼光,写了情意绵绵的一封情书。结果没有想到落得一个当众撕毁的命运,凌轩的自信心也是从此一跌不振,再也不敢冲动做事,以致后来上大学谈恋爱也是小心谨慎,生怕惹恼了女人。
不过话又说回来,可能应了胸大无脑那句古训,陶菲菲虽然美貌出众,可是读书却没有什么天分,学习成绩基本都是班里倒数前五。高考的时候,她选择艺术系报考,却也没能考上。据说后来去读了职业中专什么的,从高中毕业到现在,想起来也有八年未见了。
二十六岁的陶菲菲已经嫁为人夫,虽然没有十八岁那时候的青春飞扬,却更加增添了少妇的风韵和妩媚,那一份成熟和自信,是男人看见了都会情不自禁的多看几眼。
陶菲菲笑道:“你的情书是我撕的,这是我不对。可你也不能那么报复我呀。”说着,抚一下自己的胸部,“你抓得我好疼,你小子是故意的,想不到你这么记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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